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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布 | 19th Dec 2008, 19:22 PM | 轉貼 | (133 Reads)

一個無辜的人被惡意抹黑,事後大眾居然接受了抺黑言論,不求甚解,甚至明知那人無辜,仍在無辜者上加下一把火,這就是現今社會

http://joenieh.blogspot.com/2006/06/blog-post.html

問一:首先,劉錫明是誰?我只認識倪震。


劉錫明的樣子


劉錫明是一名藝員。在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效力於香港無線電視。他是第六屆香港新秀歌唱大賽〔註〕的第二名,曾出過幾張唱片。他在韋家輝監製的《義不容情》裡,飾演劉嘉玲的親弟弟,並在上一代觀眾中,獲得不錯評價。其後獲無線重用,安排他在多部重頭劇裡擔綱主要角色。數年後,他赴台灣發展;直到近年,他將精力都放在內地的演藝事業上﹝以時裝劇為主﹞。由於劉錫明在國內所主演的電視劇,並沒有在香港播放,因此新一代港人都會對他的名字感到陌生。﹝註:上面指的不是英皇新秀歌唱大賽,而是由華星唱片公司所舉辦的比賽活動﹞


劉錫明曾經在一部爛片內,
跟主角李嘉欣合演親密情侶


右為陳紫函
﹝《神鵰》飾郭芙﹞


無論如何,這裡不是劉錫明的影迷網站。假如想要知道更多有關劉錫明的資料,可用Yahoo或Google等搜尋網站查找。


問二:劉錫明為什麼叫「毒瘤明」?

原因請看《倪震的黑歷史》第二段。

至於為何要選擇用「毒瘤」一詞,以下是部份媒體其中一種說法:

因為當時劉錫明正在演出一部名為《大家族》的無線電視劇,而他所飾演的富家子弟蔣心康,在劇中罹患了癌症。﹝註﹞

由於大部份癌症都是由惡性腫瘤所形成,於是倪震就用了「毒瘤」來形容劉錫明。

﹝註﹞非常感謝Anonymous提供資料,劉錫明所飾演的角色應為「蔣文康」,所患的是家族遺傳的心臟病,而非癌症。故上述的一種說法並不成立。


問三:劉錫明真的有「撬牆腳」嗎?﹝做第三者﹞

絕對沒有。

事緣香港電台的節目主持人車淑梅,於某天清晨,給劉錫明打了個電話,卻沒有說明她正在做直播訪問;談話間車淑梅問他喜不喜歡周慧敏,劉錫明不知就裡,就回答說他十分欣賞周慧敏。

劉錫明其實什麼也沒做過,只不過是說了上面那句話而已。

倪震將他說成是「對自己女友展開追求的第三者」,其實是對大眾的一種誤導。


問四:「毒瘤明」事件的重點是什麼?

事件的重點並不是劉錫明,或對他的事業帶來了什麼負面影響,而是「一個無辜的人被『惡意抹黑』了,事後普羅大眾又接受這種做法」。這類憑空杜撰式的抹黑報導,亦為本地傳媒開了先河。

另外要留意的,是背後主謀的動機及論據,以及其他人在附和及鼓吹這事件時,所抱持的心態。﹝i.e.為何大家也選擇用「毒瘤」來稱呼劉錫明﹞

現在,倪震通常會用「結果論」來淡化「毒瘤」事件的嚴重性﹝例:劉錫明在台發展比香港更好﹞;至於倪迷或周氏的歌迷,則會針對劉錫明的人格來將事件「合理化」﹝比如劉很壞、劉是第三者、劉借周慧敏作宣傳等﹞;還有就是「幸福論」﹝例:倪對周好,不就足夠了嗎?﹞;以上種種,都是「轉移視線」的詭辯技巧,大家千萬要留意。


問五:我還是不太明白,其實劉錫明會否有點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以下轉貼某位周慧敏歌迷的看法 ﹝原文﹞
〔為方便閱覽,部份原文將會被改寫成白話文〕

YoKo,32歲〔2005年5月9日〕:
「那個『毒瘤明』,沒想到又東山再起。說真的,我實在討厭這個人。我覺得他是一個「小人」,阿JOE〔倪震的洋名〕之前狠狠的除掉他,做的真棒!拍拍手!」


在邏輯上,你認為上述所持的理據是否充分,並合乎公義的原則?


問六:對劉錫明有什麼看法?

劉錫明是一個笨蛋。他原本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去遏止事件,但他沒有那樣做。

從另一個角度看,他在「毒瘤明」的陰影下,不但沒有像部份藝人一樣、怨天尤人,還能堅持不懈的在演藝事業上默默奮鬥十幾年,並且守著自己的做人原則生活下去。大家從來不曾聽過劉錫明說倪震的是非,多年後傳媒迫問他,他亦只是大方的說:「如果他們〔倪震〕結婚請我的話,我一定會到。﹝《三週刊》第317期〕」這些都是將「寬以待人」的價值觀貫徹於日常生活的表現。

儘管劉錫明已成為了大部份港人口中的「失敗者」﹝及恥笑對象﹞,然而比起那位其身不正、只能「紙上談兵」的「智者」,「毒瘤明」其實更像一名男子漢


問七:哈哈,抹黑異己這算什麼罪?真的有法可告?

有的。

因為「毒瘤」事件是透過文字及圖畫等實物所作出的「永久性誹謗」﹝Libel﹞。受害者﹝起訴人﹞毋須證明自己有任何實質損失,即可以循民事途徑﹝民事侵權法﹞提出索償訴訟。原告亦可要求法官頒佈禁制令,禁止侵權人﹝被告﹞繼續發表或刊登誹謗性言論。

事實上,「毒瘤」事件的侵權人﹝散佈誹謗言論者﹞不但要承擔民事責任,更有可能已經觸犯刑事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章《誹謗條例》﹝註﹞第5條:「任何人惡意發布他明知屬虛假的誹謗名譽的永久形式誹謗,可處監禁2年以及被判繳付法院判處的罰款。」

倪震到現在還可以「獨善其身」,並不是因為劉錫明比他「低檔」,只是多虧劉的厚道和不記仇而已。


問八:〔呵欠〕上面是否引用了《基本法》?九七前應該不能以「誹謗」入罪吧,因為當時用的是英國法律。

這是誤解。詳情請看案例

另外,香港的《誹謗條例》是源自於英國的《誹謗法》的。


問九:討厭倪震嗎?

既不憎也不恨。為什麼會討厭他呢? (閱讀全文)

尼布 | 1st Dec 2008, 21:11 PM | | (61 Reads)

霜降晚回北 小雪始冬涼

日照漸復短 候鳥失衡常

星夜恆驟變 秋菊欠時張

同行地天泰 天一長長長


尼布 | 21st Sep 2008, 20:25 PM | 日記 | (124 Reads)

話說四、五年前買左隻木船模型,係西班牙戰船果種,買左番屋企先知賴野,因為打開個盒,裡面全部木條,仲有幾卷線同針,我都知大鑊,因為成隻船要由鉋木做起,我要有船骨開始,然後逐條木條舖船身,自己油番d大炮,再舖甲皮地磚,鉋桅杆,織帆拉纜.... 每一個步驟都要等膠水乾,又要買工具... 所以攪左幾年,淨係龍骨成個月,織船底攪左幾個月大炮裝左一陣,甲板上就最耐,因為每砌一樣野都要等膠水乾一日...

http://fotologue.jp/#alexngai/folder/8007901


尼布 | 20th Aug 2008, 21:59 PM | 日記 | (227 Reads)

曾經問過一些年輕人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你是什麼人...

意料不到的答案,是:如果是國藉的,是香港人,種族嘛?當然是中華民族。香港不也是大陸的一部份嗎?我再追問。答案也很有趣,香港是特區,和大陸不一樣。

這倒是個有趣的現象,事實上,管什麼香港澳門,在外國人眼中,香港人也就等於大陸人,原來還有香港人自認優越,這可是故步自封的想法,幼稚之極。

但香港人總有自認是中國人的時候,我想來想去,就只有在奧運會中國拿到金牌的時候。


尼布 | 31st Mar 2008, 19:14 PM | 轉貼 | (778 Reads)

尼布 | 11th Mar 2008, 21:39 PM | 好歌推介 | (342 Reads)

浮生若水

曲 : 鄧志偉 詞 : 林夕 主唱 : 林峯

即使身處逆流未畏懼
我兩手一轉勢便浮浪午睡
任潮浪再巨 也沖毀跌碎
何妨學習輕舟懂得戲水

假使所愛流離在對岸
我的心肯輕放便難被碰撞
為誰而震蕩 沒法守便放
離離合合悲悲喜喜似水 別強擋

善莫善於水 輕與重 也借勢推送
柔弱莫弱於水 水轉動 卸去了心痛
容大莫大於水 將壓力 化清風
磨到 頑石也融 將恨意歸空

不爭先氣度才無處覓
永遠不執於有敵才無固敵
動搖沒法靜要懂得用勁
浮沉順逆轉身不沾背影 像泡影

善莫善於水 輕與重 也借勢推送
柔弱莫弱於水 水轉動 卸去了心痛
容大莫大於水 將壓力 化清風
磨到 頑石也融 將恨意歸空

善莫善於水 水向下 退了也可進
柔弱莫弱於水 水舞動 哪裡要操控
容大莫大於水 山與岸 被簇擁
直到 頑石失蹤 只望見清空


尼布 | 21st Feb 2008, 20:14 PM | | (174 Reads)

天月無雲依冬盡 百蕾樹上待日開

元宵萬新去悲鳴 此願不在蒼茫海


尼布 | 11th Feb 2008, 21:50 PM | 日記 | (148 Reads)
祝各位萬事勝意,鼠年行大運~~!!!

尼布 | 11th Dec 2007, 22:59 PM | | (220 Reads)

(按:還有兩個禮拜就到...)

座年留太歲 似丰亦難追

子尚六十餘 戍過三百推

無寧人財盡 有唯家國碎

殘年會急景 見證盡興衰


尼布 | 14th Nov 2007, 23:21 PM | 轉貼 | (260 Reads)

http://www.thinkerspace.com/node/131

二難論證

二難論證的一般形式如下:

  如果p,則q;如果r,則s

  或者p,或者r

  所以:或者q,或者s

例如:

  如果發展經濟,環境勢必受到破壞;如果不發展經濟,許多人的溫飽就得不到解決。

  或者發展經濟,或者不發展經濟。

  所以:或者環境受到破壞,或者許多人的溫飽得不到解決。

 

多難論證

從二難論證可以推廣至多難論證,其一般形式如下:

  如果P1,則Q1;如果P2,則Q2;…;如果Pn,則Qn

  或者P1,或者P2,…,或者Pn

  所以:或者Q1,或者Q2,…,或者Qn

以下擧一個三難論證的例子:

  如果修讀哲學,就會讀得很辛苦;如果修讀邏輯學,就會讀得很枯燥;如果修讀政治學,就會讀得很無聊。

  (這學期只能)或者修讀哲學,或者修讀邏輯學,或者修讀政治學。

  所以:(這個學期)或者讀得很辛苦,或者讀得很枯燥,或者讀得很無聊。

 

複式二難論證

有一種有趣的論證,我稱之為“複式二難論證”。

十七世紀的法國哲學家柏斯卡(Blaise Pascal)認為,在我們不知道上帝是否存在的情況下,寧可相信上帝存在。他這樣論證:

  假如上帝存在,那麼,如果相信上帝,就會得到一切;如果不相信上帝,就會失去一切。

  假如上帝不存在,那麼,如果相信上帝,沒有甚麼損失;如果不相信上帝,沒有甚麼得益。

  “因此,你就不必遲疑去賭上帝存在吧。”(柏斯卡《思想錄》,233)

這種打賭稱為“柏斯卡式的打賭”。他的論證實際上是由兩個二難論證複合而成的:

選擇一:相信上帝

  如果上帝存在,就會得到一切;如果上帝不存在,則沒有甚麼損失。

  或者上帝存在,或者上帝不存在。

  所以:或者得到一切,或者沒有甚麼損失。

選擇二:不相信上帝

  如果上帝存在,就會失去一切;如果上帝不存在,則沒有甚麼得益。

  或者上帝存在,或者上帝不存在。

  所以:或者失去一切,或者沒有甚麼得益。

 因此,還是選擇相信上帝較爲明智。

這正如我們中國人所說的“寧信其有,不信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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